為什麼不該在台灣用『視頻』一詞?這是施典志 Tenz Shih先生在Medium上寫的文章標題,內文的字字句句我都非常認同,下面會分享原文,大家記得點進去閱讀。

先針對這個問題本身來回覆,我自己的初衷是政治立場,台灣在國際上處處被中國打壓、佔便宜(最近華航改名爭議的源頭也是如此,當然我們的國號也脫不了關係),所以當然盡量避嫌不使用中國特有的用詞(例如反饋軟件等等)。

再來,作為專業的翻譯人員,理所當然要考究各個地區的語言差異。中國和台灣的用詞本來就有很多不同,就像英式英文和美式英文對同樣的詞彙也有不同的認知,最簡單就是Chips這樣的例子(在美國代表「洋芋片」,在英國則是「薯條」)。在翻譯實務上,因為兩國在用詞上有分歧,所以簡中到繁中並不是一個「繁簡轉換鍵」就能解決的事,很多要在台灣出版的書籍還是傾向在台灣重新找譯者,而不是直接用中國已經出版的譯本轉成繁體。(當然還有版權這個原因啦。)

那如果版權屬於同一個母公司呢?雖然不是版權專家,但假設版權屬於同一母公司,且母公司同時授權兩國發行,這樣是不是就可行了呢?以下我想舉個近期合作的譯案來說明。

客戶:「能用簡中譯本改寫成繁中嗎?」

曾經有客戶拿了英文書請我翻譯,後來客戶發現他們中國的分公司已經出版中文譯本了,所以詢問我如果拿中國出版的中譯本來翻譯會不會比較快、比較簡單。

他們之所以這樣問是因為他們本身就有發現簡中版本對台灣讀者來說不易閱讀,不單單只是看不習慣簡體字的問題,而是他們的行文方式和我們本來就有所差異。外文中譯的讀本尤其拗口,可能因為兩國翻譯策略不同,所以對不習慣讀中國譯文的讀者來說,他們的譯文會很難理解。(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痛)

舉一個試譯時遇到的句子來解釋應該就會很清楚了。

書裡的某一句簡中翻譯:「消费者对技术越来越精通,新的数字资源和技术增强产品正在重新焕发更年期生命的活力。 」

中國使用「數字」,而我們用的是「數位」一詞,但就算替換掉這個詞,還是和我們平常慣用的說話方式不同。

而我一開始給客戶的翻譯是這樣的:「數位導向的全新資源和以科學技術改良的產品,讓越來越會使用科技產品的消費者在更年期期間仍能感受生命活力。」

現在回頭看看原文。

New digital-forward resources and tech-enhanced products are reinvigorating life during menopause for an increasingly tech-savvy consumer base.

客戶本身對文字也很敏銳,所以馬上就能理解這樣的差異,這個案子後來還是依照原本談定的方案進行,以英文原版書籍內容做為來源語(source language)來翻譯,目前也已經完成校稿、排版等工作了。可以遇到那麼好溝通的客戶真的很幸運!

除了政治和版權考量之外,不使用「視頻」一詞還有別的原因嗎?

拉回標題,就算撇除版權和政治考量,回到語言本身,我們還是可以找到很好的理由來避免使用「視頻」取代「影片」這個台灣慣用的說法。

Tenz在他的文章中說道:「『視頻』這個詞在台灣的使用情境,通常用在影視工程,是『video frequency』這個專有名詞的翻譯。」他也提到,即便在中國,對於「視頻」二字的解釋也與頻率有關。

视频:「图像信号所包括的频率范围,一般在零到几个兆赫之间。」

汉辞网

關於這個詞彙的更多解釋,可以直接參考他的文章,很值得一讀。

我也想轉貼他在文末的結語,非常非常認同他的想法:

像「視頻」這樣,原本的意義和現在的用法完全不同的案例,在語言學上層出不窮;很多人就因為這樣,就說「語言是活的」、「語言本來天生就會變」,以此為託詞來掩飾自己用詞不當的錯誤。

我可以認同「語言會變化」、「語言是活的」這種說法,因為這是客觀事實,但這並不表示活著說話、寫作的人,就可以拿這個當藉口,不假思索、不問是非地以訛傳訛下去。

施典志 Tenz Shih

在翻譯圈裡,簡中翻譯也被視為一項專長,不是每個會說華語的人都能做簡中翻譯的工作(尤其是「外文到簡中」的翻譯),必須熟悉中國行文方式,才能執行這類案件。

大公司也會嚴格檢視使用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的不同情境,甚至繁體中文本身還能再分成香港繁體、台灣正體,簡體中文當然也有中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各有差異的使用方式。

所以就算撇除政治和版權因素,還是會因為語言上的差異而必須重新翻譯,無法通用。因此,在上面的客戶案例中,因為我是擅長繁體中文的中/英譯者,不是擅長簡中/繁中的譯者,所以若要從頭到尾翻譯過一遍,我會選擇看英文原文來執行,就是這樣的原因。

從今年開始,我們也慢慢有了一些翻譯英文書籍的機會,如果計畫在台灣發行英文書的中譯本,歡迎洽詢RYE LIN ART & TRANSLATION,請來信ryeryelin@gmail.com